梅泰诺:关于对外投资暨收购产业并购基金份额的公告
数知退资讯
2017-04-21 22:49:33
  • 点赞
  • 8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17-04-22

证券代码:300038 证券简称:梅泰诺 公告编号:2017-028



北京梅泰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暨收购产业并购基金份额的公告



北京梅泰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推动北京梅泰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产业升级及资产优化,经2017年4月2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收购上海嘉加投资有限公司(原名“上海嘉加工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加投资”)、上海瑾益投资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上海瑾益”)持有的上海锦阜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伙企业”)1.5亿、0.5亿份财产份额,此次收购价格分别为 186,917,260.27 元、62,277,808.22 元,合计24,9195,068.49元,定价依据为根据合伙企业净资产和投资标的经营状况,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



合伙企业于2015年3月12日注册成立,系一家由公司、嘉加投资、上海瑾



益与及北京德广盛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广盛安”)共同出资设立的产业并购基金,其中德广盛安公司担任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管理人,嘉加工业出资人民币15,000万元,上海瑾益出资人民币5,000万元,梅泰诺出资人民币9,700万元,德广盛安出资人民币300万元。



本次交易完成后,合伙企业的募集资金总规模不变,其中德广盛安持有财产份额为300万元、本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持有财产份额为2.97亿元。



2017年4月2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



购上海锦阜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基金份额的议案》,本次投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有关部门批准,本次交易签署各方不存在关联关系,同时本次公司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投资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 嘉加投资是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并合法有效存续的上海市嘉定区



区管企业上海嘉加(集团)有限公司的子公司,成立于2000年11月22日,注



册资本4,000万元,法定代表人谢东升,注册地址为嘉定区嘉定镇清河路201号,



主营业务为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除金融、证券)。(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 上海瑾益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是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并合



法有效存续的有限合伙企业,成立于2015年2月13日,执行事务合伙人潘智坪,



注册地址为上海市嘉定区真新街道金沙江路3131号3幢西区182室,合伙期限



自至2035年2月12日。经营范围:投资管理,实业投资,资产管理,投资咨询



(除金融、证券),商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礼仪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产业并购基金基本情况



1. 基金名称:上海锦阜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2. 基金规模:3亿元



3. 产业并购基金存续及退出:



4. 合伙企业存续期2年,根据有限合伙的经营需要,经营期限届满前半年内,



普通合伙人可以确定是否延长经营期限;经营期限可延续一年。



5. 产业并购基金管理:



1) 执行事务合伙人德广盛安为并购基金唯一执行事务合伙人,拥有执行合



伙事务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投资决策委员会同意或授权范围内的投资事务、投资基金财产处置、投资基金经营管理团队委派及聘用、投资基金存续及经营所涉及一切事项。



2) 合伙企业设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对合伙企业的项目投资与退出及其他



重大事项作出决策。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由五人组成,其中嘉加工业委派二人,梅泰诺委派三人,委员会所作出的所有决策需全体委员会成员五分之四及以上书面同意方可通过。



6. 产业并购基金的投资方向:



合伙企业以投资与梅泰诺发展战略相关,满足公司未来收购要求的项目为投资方向。合伙企业在进行投资时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1) 合伙企业的资金将根据梅泰诺发展战略,将公司遴选提供的标的作为投



资对象。



2) 合伙企业不允许投资VC和早期PE阶段等高风险投资项目,合伙企业的



投资项目限于为梅泰诺锁……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