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4-22
北京梅泰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审核报告
大信专审字[2017]第1-00784号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15/F,XueyuanInternationalTower 传真Fax: +86(10)82327668
学院国际大厦15层 No.1ZhichunRoad,HaidianDist. 网址Internet: www.daxincpa.com.cn
邮编100083 Beijing,China,100083
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审核报告
大信专审字[2017]第1-00784号
北京梅泰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北京梅泰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2016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进行了审核。
一、管理层的责任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53号)的规定,真实、准确地编制并披露《关于2016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以使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2016年度业绩承诺
完成情况的说明》发表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 号-历史
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对上述专项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检查有关会计资料与文件、抽查会计记录以及重新计算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
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2016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已按照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的规定编制,在所
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贵公司2016年度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15/F,XueyuanInternationalTower 传真Fax: +86(10)82327668
学院国际大厦15层 No.1ZhichunRoad,HaidianDist. 网址Internet: www.daxincpa.com.cn
邮编100083 Beijing,China,100083
四、其他说明事项
本报告仅供贵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于其他目的。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审核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朱劲松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李卓明
二○一七年四月二十日
北京梅泰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业绩承诺完成情况专项说明
北京梅泰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专项说明
一、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
北京梅泰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日月同行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月同行”)的原股东贾明、江西日月同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月同辉……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