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数知:关于2021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数知退资讯
2022-04-28 23:04:06
  • 9
  • 9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2-04-29


证券代码:300038 证券简称:*ST 数知 公告编号:2022-053
北京数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北京数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数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
中兴华审计了公司财务报表,包括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
表、2021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后,向公司出具了中兴华审字(2022)第 470218 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等相关规定,公司对该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如下:

一、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

1、上年非标审计意见事项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数知科技 2020 年度审计报告中对货
币资金函证、预付款项性质、其他款项性质及资金占用、锦阜投资及其会计处理、内控缺陷事项发表了无法表示意见,由于执行的审计程序及获取的审计证据受限,我们仍无法在本年对前述事项发表审计意见,无法判断前述事项对 2021 年度财务报表的影响。

2、重要子公司审计受限

我们在对数知科技重要子公司 Blackbird Hypersonic Investments Ltd(以
下简称“BBHI”)进行审计时,由于新冠疫情等客观因素影响,我们无法对 BBHI实施现场审计工作,关键的审计程序和审计证据通过远程方式均无法有效实施或获取。受上述审计限制,我们无法确定 BBHI2021 年度财务报表是否真实、完整
和准确。

3、函证程序受限

按照审计准则的要求,我们针对数知科技及其子公司银行及往来款项实施了函证,截止本报告日,数知科技及其子公司银行函证合计发函 361 个,未能发函1 个(河北银行保定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尚未回函 8 个;往来函证合计发函 412 个,尚未回函 239 个。对于前述未回函函证,我们无法实施替代审计程序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4、预计负债的确认

如财务报表附注“五、35 和十二、(二)”所述,数知科技针对可能面临的
中小股民集体诉讼,于 2021 年度确认预计负债 722,687,178.72 元。我们对前述预计负债的计提实施了审计程序,在对虚假陈述实施日、更正日、基准日以及购入价、基准价等关键参数进行审核时我们注意到,对数知科技预计负债确认关键参数中的股民购入价、预计赔偿比例两项参数,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实施有效判断,进而无法判断预计负债计提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二、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该事项的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经认真审阅中兴华出具的《2021 年度审计报告》,董事会认为:中兴华依据
相关情况,本着严格、谨慎的原则,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对此董事会表示理解和认可。公司将尽力采取相应有效的措施,尽早消除保留意见中涉及的事项,积极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认真审阅中兴华出具的《2021 年度审计报告》,我们认为:中兴华出具的
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 2021 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我们对审计报告无异议。我们同意《董事会关于 2021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并将持续关注监督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采取相应的措施,更好地促进公司发展,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三)监事会意见

中兴华出具的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 2021 年度
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我们对审计报告无异议。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编制的《董事会关于 2021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并将持续关注和监督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采取相应的措施,努力消除相关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三、公司采取的措施

在中兴华开展年度审计的过程中,公司有关方面均予以积极配合,并提交相关材料。中兴华对上述事项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予以尊重、理解和接受,并已充分认识到上述事项将对上市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可能造成的不利影响,拟采取以下措施: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