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11-30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充分调动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的积极性,使其更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以保证公司业绩稳步提升,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拟实施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或“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为保证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保证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股权激励的作用,进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股权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提高公司整体业绩,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包括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基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以及公司董事会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员工。
四、考核机构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和审核对激励对象的考核工作。
(二)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具体实施考核工作。人力资源部对董事会薪酬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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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委员会负责及报告工作。
(三)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负责相关考核数据的收集和提供, 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四)公司董事会负责考核结果的审核。
五、考核指标及标准
(一)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 2020-2022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
一次,以 2019 年净利润为业绩基数,对各个考核年度的净利润定比 2019 年净
利润的增长率(A)进行考核,根据上述指标的每年对应的完成情况核算公司层 面归属比例(X),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及归属比例如下表所示:
对应考核 年度净利润相对于 2019 年增长率(A)
归属期 年度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 2020 年 60% 50%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
2021 年 76% 65%
预留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
2022 年 100% 82%
预留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
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度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A≥Am X=100%
净利润 An≤A<Am X=(A-An)/(Am-An)×50%+50%
A<An X=0
注:1、以上“净利润”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2、若公司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或现金购买资产等影响净利润的行为,
则上述行为及行为对应产生的相关费用对净利润的影响不纳入业绩考核指标的计算范畴。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计算方法:
若公司未达到上述业绩考核指标的触发值,所有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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