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宙邦:关于2024年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公告
新宙邦资讯
2024-04-01 19:4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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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02


证券代码:300037 证券简称:新宙邦 公告编号:2024-015

债券代码:123158 债券简称:宙邦转债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目的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中的进出口业务主要采用美元、日元、欧元等外币进行结算,随着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进出口业务规模加大,为有效规避和防范因汇率出现较大波动引起的外汇市场风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是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前提,使用自有资金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有利于规避汇率或利率变动风险,有利于提高公司抵御汇率或利率波动的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金融衍生品业务概述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主要是与境内外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的用于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的各项业务,仅限于外汇远期、外汇掉期、外汇期权、结构性远期、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货币互换金融衍生品业务。

三、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交易原则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进行的金融衍生品业务遵循的是锁定汇率风险、套期保值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因此在签订金融衍生品业务合约时进行严格的风险控制,完全依据公司与客户报价所采用的汇率的情况,
严格与回款时间配比进行交易。

四、公司前次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情况

公司 2023 年 3 月 2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
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累计使用总额度不超过 11,000万美元(或相同价值的欧元等外币),以规避汇率或利率变动风险。授权期限为自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董事会同意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实施。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2023 年度累计签约办理金融衍生品业务
5,528 万美元。

五、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规模及授权期间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累计使用总额度不超过 15,000
万美元(或相同价值的欧元等外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实施。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为自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

六、风险因素及应对措施

1、交易到期公司外汇余额不足的风险

公司外销现有客户订单消失、订单大幅减少、到期外汇货款不能按时足额收回、预期的增长未能实现,或公司改变采购渠道,大幅进口美元结算的物料,均将导致交割日公司账面外汇余额不足以履约。

针对此风险,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第一、公司的远期外汇交易计划保持充分弹性空间;其次,为防止远期结汇延期交割,营运中心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的管理,积极催收应收账款,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第三、财务中心建立相关的跟进机制,实时跟进情况,保障相关交易外汇资金。

2、内部控制风险

金融衍生品业务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
善而造成风险。

针对此风险公司已制定了《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规定公司限于从事外汇、利率等套期保值业务,以规避风险为主要目的,禁止投机和套利交易。相关制度就公司套期保值额度、审批权限、交易决策程序、内部审核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保密措施、风险控制等做出了明确规定。

3、交割期标的价格与即期标的价格倒挂的风险

汇率或利率等标的价格变动存在不确定性,因此交易可能存在交易期标的价格与即期标的价格倒挂的风险。

针对此风险,公司将采取与合作银行达成与即期标的挂钩的相关协议来防止标的价格倒挂可能给公司造成的损失。

七、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1、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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