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4-25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股票停牌前波动是否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专项核查意见
本次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钢研高纳”)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青岛新力通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青岛新力通”、“标的公司”)65%的股权,收购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
根据中国证券管理监督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号)第五条规定:“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上市公司股价在股价敏感重大信息公布前20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超过20%的,上市公司在向中国证监会提起行政许可申请时,应充分举证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及直系亲属等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证券交易所应对公司股价敏感重大信息公布前股票交易是否存在异常行为进行专项分析,并报中国证监会。中国证监会可对上市公司股价异动行为进行调查,调查期间将暂缓审核上市公司的行政许可申请”。
钢研高纳于2017年8月14日起停牌,同日披露了《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公告》。上市公司股票在停牌前一交易日即(2017年8月11日)收盘价格为16.05元/股,连续停牌前第20个交易日(即2017年7月17日)收盘价格为14.79元/股。本次交易事项公告停牌前20个交易日内(即2017年7月17日至2017年8月11日期间)钢研高纳股票收盘价格累计涨幅为8.52%。2017年7月17日至2017年8月11日期间,同期创业板综合指数(399006.SZ)由1,656.43上涨至1,742.14,累计涨幅为5.17%;制造指数(399233.SZ)从1,973.30点上涨至2,021.81点,上涨幅度为2.46%。上述期间公司和创业板综合指数、制造指数的收盘价格以及波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日期 上市公司股票收盘价创业板指收制造业板块指
(元/股) 盘(点) 数收盘(点)
2017年8月14日 16.05 1,742.14 2,021.81
2017年7月17日 14.79 1,656.43 1,973.30
累计涨跌幅度 8.52% 5.17% 2.46%
剔除大盘影响涨跌幅 3.35%
剔除同行业板块影响涨跌幅 6.06%
据此,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后,公司股价在股价敏感重大信息公布前20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没有超过20%,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号)第五条规定的相关标准。
综上,东吴证券认为: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上市公司股价在股价敏感重大信息公布前20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未超过20%。
(本页无正文,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停牌前波动是否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项目主办人:
赵海瑞 狄正林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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