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7
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3 年度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或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重要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业委员会的作用。现就本人2023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张慧芬,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税务师。历任无锡灵山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部长、总会计师,无锡灵山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副总经理,无锡市第十六届人大代表。2020 年 6 月至今担任无锡灵山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0 年 9 月至今担任无锡灵山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自身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不存在妨碍我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所要求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一)股东大会、董事会审议决策事项
2023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8 次董事会会议和 4 次股东大会,本人应出席董事会
席会议的情况。
2023 年度,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议案,本人均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故对 2023 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参加各专业委员会会议情况
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2023 年在职期间组织审计委员工作,包括对公司资产减值的审核,促进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改革,加强内部控制监督,协调外部审计师进行审计工作,不断督促健全公司内控并对全年披露的定期报告认真审阅。独立、公正、有效地评价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及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并向公司及时报告相关情况。
作为公司提名委员会委员,参加提名委员会日常工作,研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提出建议,为公司遴选合格的董事人选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同时对董事人选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进行审核并提出建议。
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2023 年在职期间积极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行业发展状况,并与公司的其他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充分的沟通,对公司未来产品的研发方向、市场开拓重点、未来发展规划等战略决策提出个人专业意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年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在职期间分别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在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改革后以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形式对公司重要事项进行审议,期间积极参与了定期报告审计工作的沟通及监督工作,发挥独立董事专业优势,同时对公司报告期内的重要事项和关键方面认真进行审议和监督。报告期内,本人及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对下列重点事项监督与关注,并按照规定发表了独立意见或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形,公司及股东的各项承诺均得以严格遵守,未出现违反股份减持、同业竞争等相关承诺的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被收购的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真实、完整、准确,符合中国会计准则的要求,没有重大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董监高均保证定期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报告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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