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谊兄弟:关于公司拟向实际控制人无息借款暨关联交易公告
华谊兄弟资讯
2020-02-28 20:4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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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0-02-29


证券代码:300027 证券简称:华谊兄弟 公告编号:2020-014
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拟向实际控制人无息借款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交易概述:为实际经营的需要,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王忠军签署借款协议,王忠军先生向公司提供人民币 1 亿元的借款额度,该借款额度是指在协议借款期限内王忠军先生向公司提供的可连续、循环使用的借款最高限额,借款期限为 24 个月。该协议项下的借款为无息借款,公司无需支付借款利息。

2、关联关系情况:因王忠军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借款构成关联交易。

3、 2020 年 2 月 28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39 次会议以 5 票赞同,0 票反
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实际控制人王忠军无息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王忠军、王忠磊、刘晓梅、王夫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4. 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还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自股东大会通过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之日起,在借款额度内发生的具体借款事宜,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负责实施,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方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所涉关联方为王忠军先生,王忠军为公司股东,截至本公告日,王忠军持有公司股份 629,533,38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2.58%。

2、关联关系的说明

王忠军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则》第10.1.5 条第(一)、(二)项规定的情形。

综上,本次借款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为满足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公司拟与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王忠军签署借款协议,借款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1、借款额度:王忠军向公司提供人民币 1 亿元的借款额度,该借款额度指
在协议借款期限内王忠军为公司提供的可连续、循环使用的借款最高限额。

2、借款利息:协议项下的借款为无息借款,公司无需向王忠军支付借款利息。

3、借款期限:24 个月

4、借款方式:本协议有效期内,公司根据实际需求向王忠军申请借款,双方无须另行逐笔签订《借款合同》,公司每次申请借款时,双方须逐笔签署借款借据,具体每笔借款的实际发放金额等事项以借款借据记载为准。

5、担保措施:无

6、本协议经双方签署后成立,并于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王忠军先生向公司提供人民币 1 亿元的无息借款额度,不收取利息,是
实际控制人无偿为公司提供财务支持,有利于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对公司与关联方在业务关系、管理关系等方面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六、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实际需求,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王忠军先生向公司提供借款,公司无需提供担保,有助于提高融资效率,关联方为本公司
提供财务支持,不收取利息,且并未收取任何费用,有利于支持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七、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数量

2020 年年初至披露日,除本次交易外,关联自然人王忠军、刘晓梅、王忠
磊、王晓蓉还为公司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申请人民币 2 亿元综合授信无偿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为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人民币2 亿元综合授信无偿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八、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事先认可,并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体现了实际控制人对上市公司的支持,既保障公司正常经营的需求,同时也支持了公司的进一步发展。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开的原则,公司不提供任何担保,并且不支付任何借款费用,不会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予以回避,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实施上述关联交易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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