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12-07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沈阳新松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期
2016年培训情况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沈阳新松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机器人”、“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54,347,826股于2015年11月19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人”)担任此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人及主承销商,持续督导期间为2015年11月18日至2017年12月31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2014年修订)》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法规和规则的相关规
定以及机器人的实际情况,中信证券认真履行保荐机构应尽的职责,对机器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进行了有计划、多层次的后续培训,所培训的内容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持续督导的最新要求进行。
2016年11月30日,中信证券相关人员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
荐工作指引》的要求完成了对机器人董事、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的持续督导培训工作,特向贵所报送培训工作报告。
一、培训的主要内容
2016年11月30日,培训小组通过采取现场授课的方式对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培训。本次培训重点结合相关案例,从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信息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等方面进行了讲解。本次培训促使上述对象增强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加强理解作为上市公司管理人员在公司日常规范运作及募集资金合规使用等方面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二、本次培训人员情况
中信证券机器人持续督导小组选派具有证券、法律、财务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业务骨干对公司培训对象进行了系统、细致的培训工作。培训人员包括:任波(保荐代表人)、李钊(持续督导执行人员)。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的要求,参加本次培训的人员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1 于海斌 董事长
2 曲道奎 副董事长、总裁
3 吕孝普 董事
4 史泽林 董事
5 王宏玉 董事、副总裁
6 桑子刚 监事会主席
7 高敏 监事
8 马思 监事
9 卞瑰石 职工监事
10 孙义田 职工监事
11 赵立国 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12 高强 副总裁
13 金庆丰 财务总监
14 张进 市场总监
15 王玉山 生产总监
16 蔡宇 总裁助理
17 李正刚 总裁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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