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0-26
沈阳新松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沈阳新松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机器人
股票代码:300024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国科学院沈阳自动化研究所
住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南塔街 114 号
通讯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创新路 135 号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国有股份无偿划转)
签署日期:二零二三年十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所任职或持有权益公司的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沈阳新松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沈阳新松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释 义......4
第一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第二节权益变动目的......7
第三节权益变动方式......8
第四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11
第五节其他重大事项......12
第六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3
第七节备查文件......14
附表......15
释 义
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本报告、本报告书、权益变 指 《沈阳新松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
动报告书 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转让人、
沈自所 指 中国科学院沈阳自动化研究所
机器人、上市公司、公司 指 沈阳新松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人、中科天盛 指 沈阳中科天盛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
中国科学院沈阳自动化研究所 将其合计持 有的机器
人394,272,171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5.43%)
本次权益变动、本次交易 指 无偿划转至沈阳中科天盛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本次
无偿划转完成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将变更为中科天
盛,实际控制人仍为沈自所,本次无偿划转不会导致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沈自所与中科天盛签署的关于 无偿划转机 器人股份
股权划转协议 指 的《股权划转协议》
中 国 科 学 院 沈 阳 自 动 化 研 究 所 持 有 的机器人
标的股份 指 394,272,171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25.43%)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准则 15 号》 指 《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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