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宿科技: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报告书
网宿科技资讯
2018-11-13 16:3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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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11-13


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网宿科技”)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注销以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本次回购拟使用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2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9元/股(含)。本次回购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2、本次回购已经公司于2018年10月2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2018年11月1日召开的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3、风险提示:本次回购存在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本次回购存在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预案披露的价格,导致回购预案无法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本次回购存在因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董事会决定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等原因终止本次回购而无法实施的风险;本次回购的股份如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存在因股权激励计划未能经公司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激励对象放弃认购股份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本次回购存在公司无法满足债权人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进而导致回购方案难以实施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回购办法》”)、《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以下简称“《补充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以下简称“《业务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投资者建议和公司的财务状况,公司拟定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拟回购公司股份的目的

由于近期公司股价表现偏弱,不能合理体现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综合考虑公司长期员工激励计划,公司决定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

二、拟回购公司股份的方式

回购股份的方式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社会公众股份。

三、拟回购公司股份的用途

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注销以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四、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占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2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回购股份的数量: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9元/股(含)的条件下,按照回购金额40,000万元(含)计算,预计回购股份不低于4,444.44万股,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比例不低于1.826%;按照回购金额20,000万元(含)计算,预

如公司在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至本次回购完成期间内实施了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本次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准。

五、拟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的资金来源为公司的自有资金。

六、拟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结合近期公司股价,本次回购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9元/股。实际回购股份价格由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回购启动后视公司股票具体情况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如公司在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预案至回购完成期间内实施了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七、拟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一)回购实施期限为自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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