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8-23
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着认真、严谨、负责的态度,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我们对公司2017年上半年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
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核查,认为:
1、公司已制定《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并能够认真贯彻执行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和关联方占用资金风险;
2、公司不存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3、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共发生两笔对外担保:
(1)为子公司上海云宿科技有限公司引进财务投资者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公司实际为上海云宿对国开基金的投资本金22,073.50万元及年收益率为 1.2%投资收益以及相应的补偿金、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费用的债务提供担保。担保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本次担保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1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因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香港网宿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网宿”)以支付现金的方式向KDDI Corporation购买其持有的CDNetworks Co.,Ltd.的12,149,768 股股权,公司向银行申请内保外贷业务,为香港网宿向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本次担保总额为4,50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约30,805.20万元),担保期限为一年。本次内保外贷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54,467.99万元,无违规担保和逾期担
保的情况。除上述情况外,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不存在通过对外担保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新修订和颁布的会计准则,变更后的公司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独立董事:王蔚松、李智平、黄斯颖
2017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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