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宿科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网宿科技资讯
2024-11-22 17:49:11
  • 点赞
  • 9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4-11-23


证券代码:300017 证券简称:网宿科技 公告编号:2024-082
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1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11月21日上午10:00以电话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成彦先生主持,与会董事对议案进行了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并延长投资期限的议案》

经公司于2023年11月3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2023年12月11日召开的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且可以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含等值外币)的自有资金购买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或信托机构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在以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投资期限至2024年12月10日止。

鉴于前期审批的投资期限即将到期,经与会董事审议,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且可以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含等值外币)的自有资金购买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险公司、信托公司或期货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自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调整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并延长投资期限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并延长投资期限的议案》

经公司于2023年11月3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2023年12月11日召开的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将公司及实施募资项目的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调整为不超过18,000万元(含等值外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投资期限自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单个投资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

目前,根据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及募投项目的投入安排,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经与会董事审议,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将公司及实施募资项目的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调整为不超过9,000万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投资期限自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单个投资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调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并延长投资期限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继续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鉴于前次批准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期限即将到期,为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有效规避和防范外汇市场风险,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公司
及子公司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或等值外币(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的额度内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人民币0.9亿元,在授权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继续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关于继续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调整向部分银行申请授信的额度并向中信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