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13
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维护公司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法律所赋予的权利,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业委员会委员的作用。
现就本人 2023 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履历如下:
“陆家星先生,1975 年生,中国国籍,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学士学位。中共党员,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澳洲注册会计师。曾任安科瑞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08 年 11月加入上海佳亮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现担任合伙人、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出席会议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在召开董事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作出决策前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详细了解公司运作和经营情况,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会议上,本人认真审议每个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全面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积极作用。
2023 年度,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共计十六次,作为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亲自出席了全部十六次会议,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与公司
2023 年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合法合规,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会议议案均未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本人对2023 度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2023 年度,公司召开了六次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出席了五次会议,认真听取了与会股东的意见和建议。
三、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对公司 2023 年度经营活动情况进行了认真地了解和查验,并就关键问题在评议和核查后,发表独立意见。具体情况为: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本人就如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关于继续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及前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及子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独立意见。
(二)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本人就如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关于出售俄罗斯控股子公司股权的独立意见;
2、关于继续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独立意见。
(三)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本人就如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对部分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1、关于新加坡子公司变更记账本位币的独立意见;
2、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开具保函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3、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四)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本人就如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4、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5、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6、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五)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本人就如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股票期权数量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2、关于继续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独立意见。
(六)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本人就如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的独立意见。
(七)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本人就如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独立意见。
(八)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本人就如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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