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13
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
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成立于 2012
年 3 月,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首席合
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共有合伙人(股东)245 人,注册会计
师 1,656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660 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请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根据行业标准及公司审计的实际工作情况确定年度审计费用。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3 年年报
工作安排,信永中和对公司 2023 年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内部控制、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信永中和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关键审计事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进行了充分沟通。
经审计,信永中和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
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
报告。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在
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2023 年 9 月 1 日,公司第六届审计委员会 2023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聘请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2023 年 12 月 28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了 2023 年第六次会议,会上审计委员
会成员听取了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年审项目负责人对公司 2023 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审计风险分析与应对、关键审计事项等有关汇报,并就 2023 年度审计业务对会计师提出工作要求。
2023 年年报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与信永中和会计师就工作进度、关键审计事项、审计报告出具情况等事项保持密切沟通。
2024 年 4 月 12 日,公司第六届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
司 2023 年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利润分配预案、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等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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