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宿科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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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01 16:1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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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12-02


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着认真、严谨、负责的态度,我们对公司提交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现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调整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并延长投资期限的独立意见

1、公司《关于调整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并延长投资期限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2、针对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公司已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且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择机购买理财产品,实现公司自有资金保值、增值,增加公司及子公司收益,符合公司未来经营的资金安排,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本次调整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并延长投资期限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调整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并延长投资期限等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调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并延长投资期限的独立意见


1、公司《关于调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并延长投资期限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2、针对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已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在保证公司募投项目建设正常推进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由不超过130,000万元(含等值外币)调整为不超过18,000万元(含等值外币),并延长投资期限,是基于公司目前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募投项目的投入安排做出的适应性调整,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相抵触,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3、公司本次调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并延长投资期限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调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并延长投资期限,并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继续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独立意见
1、公司《关于继续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2、公司及子公司继续在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或等值外币(含前述投资的收
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的额度内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有助于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规避和防范外汇市场风险,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的需要和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因此,一致对本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冯锦锋、陆家星、文学国
2023 年 12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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