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20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或“保荐机构”)作为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陆药业”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对北陆药业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810 号)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000.00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根据《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本期公司债券发行面值 50,000 万元,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共计 500 万张,发行价格为 100 元/张。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
币 10,775,471.70 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89,224,528.30元。
截至 2020 年 12 月 11 日,公司已收到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转入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购资金扣除不含税承销费用后人民币 493,000,000.00 元。上述募集资金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致同验字(2020)第 110ZC00468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9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
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和 2022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沧州固体制剂新建车间项目”下募集资金 9,597.00 万元人民币变更为“沧州三期原料生产项目”使用。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5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投资用途、投资总额不变的情况下将“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调整为至 2023 年 12 月前。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0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实施地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和
保荐机构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并经 2023 年 5 月 16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实施地点变更为北京。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0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并经 2023
年 5 月 16 日召开的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和 2023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大会审议通
过。公司将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且已结项的“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7,862.52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24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
机构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并经 2023 年 8 月 9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和 2023 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变更募投项目“沧州三期原料生产项目”中的中药提取相关业务,变更为化学原料药生产车间。
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5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并
经 2023 年 11 月 13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和 2023 年第三次债券
持有人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终止“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3,024.96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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