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尔眼科:独立董事2016年度述职报告(张志宏)
爱尔眼科资讯
2017-04-05 18:25:44
  • 点赞
  • 3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17-04-06

独立董事2016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在2016年度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业委员会的作用。一方面,严格审核公司提交董事会的相关事项,维护公司和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另一方面发挥各自的专业优势,积极关注和参与研究公司的发展,为公司的审计工作及内控、薪酬激励、战略规划等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现就本人2016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16年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24次董事会和3次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出席了自担任独立董事之后的24次董事会和2次股东大会,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对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也提出了很多合理化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公司两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故对2016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意见情况



2016年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就公司以下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2016年2月5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本人对《关于参与投资设立宁波弘晖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6年3月10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本人对《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参与投资深圳市达晨创坤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16年3月28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本人对《关于公司2015年度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关于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续聘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2015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议案》、《关于公司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期和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期可解锁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2016年度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关于2016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16年3月29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本人对《关于公司<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将公司持股5%以上的主要股东李力先生作为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16年4月6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本人对《关于参与投资奇虎360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16年5月6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本人对《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7、2016年5月23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本人对《关于投资设立南京爱尔安星眼科医疗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8、2016年6月8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本人对《关于调整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授予数量和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9、2016年7月11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本人对《关于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涉及的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10、2016年7月15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本人对《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期权第五期可行权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11、2016年8月4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本人对《关于放弃优先受让权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12、2016年8月19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本人对《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人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13、2016年8月29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本人对《关于公司移动医疗发展规划及实施进展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14、2……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