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宁物流: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第三次风险提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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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5 17:4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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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5


证券代码:300013 证券简称:新宁物流 公告编号:2024-016

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
第三次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23 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0.3.1 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在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公司已于 2024 年 1 月 30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
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
于 2024 年 4 月 15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
风险警示的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本次公告为上述风险的第三次风险提示公告。

一、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30 日发布了《2023 年度业绩预告》(公
告编号:2024-001),经公司财务部门测算(未经审计),预计 2023
年度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14,800 万元至-11,800 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3.1 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上市公司出现“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情形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其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经审计后,公司 2023 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则在披露 2023 年年度报告后,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0.3.2 条
第一款的规定:“上市公司预计将出现第 10.3.1 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的,应当在相应的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公告,并在披露年度报告前至少再发布两次风险提示公告”。

二、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1、公司最终是否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需以经审计的 2023 年
年度报告为准,如公司 2023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数据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0.3.1 条相关规定,公司将在披露 2023 年年度报告的同时,披露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司股票将于公告后停牌一天,自复牌之日起,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公司及董事会为了尽快消除净资产为负对公司的影响,一方面努力增加业务收入和利润,积极采取包括加大市场和客户
开发力度、深耕 3C 电子供应链,推动业务模式从仓运配向供应链一体化升级;开辟新能源汽车的仓储物流业务、增强发展后劲;大力拓展河南市场,聚焦本地龙头企业、跨境电商进一步拓宽业务领域,提升业务规模等在内的各项措施,另一方面继续全力推进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增加运营资金及净资产。

3、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仍在正常推进中,如有达到信息披露标准的进展情况,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有关公告信息请以公司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公告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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