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宁物流(300013.SZ)公告,公司收到江苏证监局送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指出:新宁物流虚增营业收入,导致2018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江苏证监局决定对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对谭平江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罚款。
(来源:智通财经的财富号 2023-07-05 22:15) [点击查看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