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2-01
北京鼎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轨道交通轻量化中频/高频变流辅助电源
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协议是基于双方合作意愿和合作前提的框架性约定,付诸实施以及实施过程中均存在不确定性,有关具体合作内容、合作安排、合作进度等方面尚需签订正式相关合同予以明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协议的签署对公司当年及后续年度经营业绩的具体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3、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无进展或进展未达预期的情况。
一、协议签署基本情况
北京鼎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鼎汉技术”或“乙方”)与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广州地铁”或“甲方”)于近日签订了《关于轨道交通轻量化中频/高频变流辅助电源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广州地铁是广州市政府全资大型国有企业,负责广州城市快速轨道交通系统的工程建设、运营管理和附属资源开发经营。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决定在轨道交通轻量化电源领域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以下简称“战略合作”),开展技术创新合作,以提升城市轨道交通车辆节能和运维效率。
公司名称: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190478645G
法定代表人:丁建隆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注册资本:5842539.6737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2年11月21日
注册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238号万胜广场A座
经营范围:人才培训;城市轨道交通;其他仓储业(不含原油、成品油仓储、燃气仓储、危险品仓储);房地产开发经营;广告业;铁路沿线维护管理服务;停车场经营;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铁路运输设备修理;室内装饰、装修;建筑结构加固补强;建筑结构防水补漏;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房屋租赁;物业管理;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职业技能培训(不包括需要取得许可审批方可经营的职业技能培训项目);文化艺术咨询服务;群众参与的文艺类演出、比赛等公益性文化活动的策划;招、投标咨询服务;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城市轨道桥梁工程服务;交通运输咨询服务;企业自有资金投资;机械零部件加工;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企业总部管理;建筑物清洁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服务;城市地铁隧道工程服务;城市轨道交通设施工程服务;管道设施安装服务(输油、输气、输水管道安装);其他金属加工机械制造。
关联关系:广州地铁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广州轨道交通产业投资发展基金(有限合伙)的发起方之一,占其出资比例的14.9925%。除此之外,广州地铁与公司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
三、战略合作协议主要内容
(一)合作基础
力,同意发挥和聚集各自资源优势,共同进行创新项目合作。
(二)合作范围
双方同意在本协议框架下,开展城市轨道交通车辆轻量化中频/高频变流辅助电源技术攻关和产品研发合作,实现同等功率容量下城市轨道车辆辅助电源装置大幅减重,推动成果示范和产业应用,获得行业广泛认同。
(三)合作方式
双方同意,以全球单体功率最大的城轨车辆中频/高频变流辅助电源创新研发项目为切入点,在该产品技术及产业化推广等方面开展排他性紧密合作,具体包括:
1、科研合作:共同开发车辆中频/高频变流辅助电源装置,实现同等功率容量下功率密度从100W/L提升到160W/L左右,功率重量从120W/kg提升到240W/kg左右的目标;
2、示范验证:基于运营车辆,共同开展科研成果的装车示范和成果可用性验证;
3、产业合作:双方一致同意视工程化研究的进展和成效,适时启动产业项目合作,共同促进科研成果在城市轨道交通行业的推广应用。
(四)双方提供的支持
为促进合作开展,甲、乙双方将充分利用各自在产品规划、技术研究、设计开发、产品测试验证和设备维护等方面的经验和优势,为双方的合作项目提供充分的支持。
(五)研究成果及知识产权归属
项目合作过程中所产生的科研成果及相应的知识产权归甲、乙双方共同所有。组建合资公司时,相关科研成果及知识产权采用授权许可或知识产权入股等方式归属合资公司经营。
(六)保密性
因项目执行需要,双方各自向对方提供的未公开的、或在提供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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