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1-14
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07,559股,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的0.01%。
2、本次回购完成的限制性股票包括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及预留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其中:首次授予部分回购价格为7.1758元/股;预留授予部分回购价格为5.4071元/股。
3、公司于2018年11月1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997,473,961股减少至997,366,402股。
一、本次股权激励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况
1、2016年6月2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将实际控制人之一宋礼华先生作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议案》、《关于将实际控制人之一宋礼名先生作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
2、2016年7月15日,公司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3、2016年7月1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认为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2016年7月18日为授予日。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4、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于2016年8月31日完成了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登记工作。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于2016年9月1日上市。
5、2017年6月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议案》、《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份授予的议案》。经上述调整,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由50万股调整为65万股。同时,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2017年6月5日为授予日。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相应意见书。
6、2017年8月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第二期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董事会同意公司5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因离职不符合激励条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同意公司9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因业绩考核不符合完全解锁条件回购注销其本期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本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合计41,079股。
7、2017年8月24日,公司发布了《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份授予完成的公告》,公司办理完成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授
1.1135%,解锁日即上市流通日为2017年9月6日。
9、2018年8月22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解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激励计划》设定的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成就、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成就。本次董事会、监事会同时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20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因离职不符合激励条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
10、2018年8月30日,公司完成对679位激励对象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解锁,解锁数量为11,513,42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5%,解锁日即上市流通日为2018年9月4日。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定价依据、占总股本的比例
1、回购注销原因及股份数量
2018年8月2……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