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风股份:关于董事长失联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南风股份资讯
2018-06-12 17:1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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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6-12



证券代码:300004 证券简称:南风股份 公告编号:2018-073



南方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失联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南方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2018年5月3日获悉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杨子善先生失联后至今,公司尚未能了解到杨子善先生的具体行踪,也无从核实杨子善先生失联原因。根据与公司联系的自称为杨子善先生的债权人所提供的信息,截止目前,公司初步了解到涉及杨子善先生除股票质押的个人借款约3.6亿元(未牵涉公司)外,还可能存在冒用公司名义作为借款人或担保人的债务金额约3.8亿元(未经核实)以及其他未牵涉公司的个人债务(具体金额不详)。由于无法联系杨子善先生本人,公司无法获知杨子善先生是否还有其他个人债务,也未取得上述债务的原始文件,上述杨子善先生相关债务具体情况有待进一步核实。



经核查,公司确认相关借款或担保均非公司行为,均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策或批准,公司对此毫不知情,相关借款款项均未进入公司,公司对相关事项一概不予认可,明确表示不会承担相关责任,并已向公安机关报案。但是,公司不排除被要求及被判令/裁定承担责任的风险。若公司因杨子善先生的个人债务而被起诉、仲裁或承担任何责任的,公司将依法向法院、仲裁机构和债权人提出抗辩,并就所遭受其他经济损失通过诉讼、索赔等方式依法向有关责任人员追索,以最大限度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二、公司银行账户、资产被冻结查封的情况



截止目前,公司共有16个银行账户被冻结,实际冻结金额为5,039.37万元;共9处不动产被查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5月8日、2018年5月11日、2018年5月18日、2018年5月23日、2018年6月1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

站上披露的公司公告。



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对公司的经营暂未产生实质性影响;公司不动产的查封不影响公司对该等不动产的占有、使用和收益,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和生产造成实质性影响。公司目前尚无其他资产被查封的情况,如有最新进展,公司将及时公告。



截止目前,公司已收到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的《民事裁定书》(2018粤0511财保14号、15号)、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的《民事裁定书》(2018粤0605民初7880号、8017号、8020号)。除此之外,公司尚未收到其他与上述资产被冻结、查封相关的法律文件。公司将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时披露后续进展。



三、诉讼情况



(一)公司于近日收到五宗案件的诉讼材料,具体说明如下:



1、“(2018)粤0605民初8017号”小额借款合同纠纷案的基本情况



原告佛山市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向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起诉麦丽筠、北京凯鹏达投资有限公司、南方风机股份有限公司、杨子善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原告佛山市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称,被告麦丽筠曾与其签订了《最高额借款合同》,南方风机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凯鹏达投资有限公司、杨子善为连带保证人。佛山市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起诉要求债务人偿还借款本金500万元及利息,并承担诉讼相关费用,要求保证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公司已收到上述案件诉讼保全的民事裁定书(2018粤0605民初8017号)。



2、“(2018)粤0605民初8020号”小额借款合同纠纷案的基本情况



原告佛山市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向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起诉杨子善、北京凯鹏达投资有限公司、南方风机股份有限公司、麦丽筠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原告佛山市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称,被告杨子善曾与其签订了《最高额借款合同》,南方风机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凯鹏达投资有限公司、麦丽筠为连带保证人。佛山市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起诉要求债务人偿还借款本金500万元及

利息,并承担诉讼相关费用,要求保证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公司已收到上述案件诉讼保全的民事裁定书(2018粤0605民初8020号)。



3、“(2018)粤0511民初1050号”借款合同纠纷案的基本情况



原告汕头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向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起诉杨子善、麦丽筠、李柏佳、南方风机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凯鹏达投资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原告汕头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称,其与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被告杨子善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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