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8-28
证券代码:300003 证券简称:乐普医疗 公告编号:2020-118
债券代码:123040 债券简称:乐普转债
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乐普转债”赎回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乐普转债”基本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699 号)核准,乐普(北
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3 日公开发行了
750.0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75,000.00 万元。经
深交所“深证上[2020]50 号”文同意,公司 75,0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0 年 1 月 23 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乐普转债”,债券代码
“123040”。
二、“乐普转债”赎回情况
1、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第二节本次发行概况/二、本次发行概况/(二)本次可转债基本发行条款/12、赎回条款”规定:
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1)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 30 个交易日中至少 15 个交易
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 30 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2、触发赎回的情形
鉴于公司股票 2020 年 7 月 9 日至 2020 年 7 月 29 日连续 15 个交易日,公
司股票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32.19 元/股)的 130%(41.85 元/股),已触发《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2020 年 7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提前赎回全部已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议案》,同意公司行使提前赎回权,以本次可转债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100.19 元/张)赎回在赎回登记日(2020年 8 月 19 日)登记在册的全部“乐普转债”。
3、赎回程序及时间安排
(1)“乐普转债”于 2020 年 7 月 29 日触发有条件赎回。
(2)公司在首次满足赎回条件后的 5 个交易日内(即 2020 年 7 月 30 日至
2020 年 8 月 5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了三次赎回提示公
告,通告“乐普转债”持有人本次赎回的相关事项。自 2020 年 7 月 30 日至 2020
年 8 月 19 日期间,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了六次赎回提示公告,告知“乐普转债”持有人本次赎回的相关事项。
(3)2020 年 8 月 20 日为“乐普转债”赎回日。自 2020 年 8 月 20 日起,
“乐普转债”停止交易和转股。本次提前赎回完成后,“乐普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4)2020 年 8 月 25 日为“乐普转债”赎回款的公司付款日,2020 年 8
月 27 日为赎回款到达“乐普转债”持有人资金账户日,届时“乐普转债”赎回款将通过可转债托管券商直接划入“乐普转债”持有人的资金账户。
三、“乐普转债”赎回结果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截止 2020 年
8 月 19 日收市后,“乐普转债”尚有 119,194.00 张未转股,本次赎回数量为
119,194.00 张,赎回价格为 100.19 元/张(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当期利率 0.3%,且当期利息含税),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结算公司核准的价格为准,本次赎回公司共计支付赎回款 11,942,046.86 元。
四、赎回影响
公司本次“乐普转债”的赎回总金额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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