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1-19
证券代码:300003 证券简称:乐普医疗 公告编号:2018-141
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普医疗”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向全体股东通知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12月7日(星期五)上午10:00点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2月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2月6日下午15:00至2018年12月7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昌平区超前路37号7号楼乐普医疗会议室
7、股权登记日:2018年12月4日(星期二)
8、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18年12月4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现场出席或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9、股东大会投票表决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详见附件一、附件二)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详见附件三)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公司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预案》的议案;
2.01回购股份的用途
2.02回购股份的方式
2.03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
2.04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2.05预计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比
2.06回购股份的期限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份回购相关事宜》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请详见2018年11月1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及文件。三、议案投票编码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2.00 《关于公司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预案》的议案 √
2.01 回购股份的用途 √
2.02 回购股份的方式 √
2.03 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 √
2.04 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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