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6-15
证券代码:300003 证券简称:乐普医疗 公告编号:2018-078
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
进入换股期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股东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二五研究所(洛阳船舶材料研究所)
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二五研究所(洛阳船舶材料研究所)(以下简称“七二五所”)于2017年12月13日面向合格机构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了30亿元可交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交换债”),债券期限3年,标的股票为公司A股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2月15日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发行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92。
公司收到七二五所通知,根据相关规定和《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二五研究所(洛阳船舶材料研究所)2017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本次可交换债将于2018年6月19日进入换股期,换股期限自2018年6月19日至本次可交换债到期日前三个交易日止(2020年12月9日)。换股期间,七二五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可能会因债券持有人选择换股而减少。
换股期内,债券持有人是否选择换股以及因换股条件调整可能导致的实际换股数量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
公司将关注七二五所所持公司股份可能因债券持有人选择换股而减少的情况,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六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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