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锐德: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特锐德资讯
2024-04-23 21: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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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4


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并结合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
我们对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以下简称“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
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
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的依据

本次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是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依据所处的环境和自身经营特点,
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内部
控制的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评价。

(二)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

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涵盖了公司及其所属单位的各种业务和事项。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包括公司本部、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研究与开发、工程项目、担保业务、业务外包、财务报告、预算管理、合同管理、内部信息传递、信息系统等内容,其中控股子公司只对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进行评价。上述业务和事项的内部控制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三)公司内部控制的原则

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应贯穿决策、执行、监督和反馈全过程,覆盖公司及子公司的各种业务、事项和所有人员;

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公司重要业务事项、业务过程中的关键控制点和高风险领域;

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在公司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业务流程等方面形成权责分明、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同时兼顾运营效率;

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不仅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也应当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随着企业外部环境的变化、经营业务的调整、管理要求的提高等不断加以改进和完善;

成本效益原则:内部控制应当权衡实施成本与预期效益,以合理的成本实现有效控制,实现效益最大化。

(四)内部控制评价的程序和方法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严格遵循基本规范、评价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办法规定的程序执行。评价工作按下列步骤开展:由审计办公室牵头制定内部控制评价计划和评价工作方案、组织召开内部控制启动大会、成立内控评价小组、各单位内控关联人开展自我评价,人力资源中心汇总评价结果,审计办公室全面复核并认定控制缺陷,召开总结大会,编制内部评价报告并上报审计委员会。在自评过程中,我们采用了个别访谈、专题讨论、问卷调查、审阅查验、穿行测试、抽样和分析性复核等方法,广泛收集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是否有效的证据,按照评价的具体内容,分析、识别内部控制缺陷。

四、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及执行情况

(一)内部控制环境

1、公司治理及组织架构

公司已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合理设置了符合公司业务规模和经营管理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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