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宝大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基金资讯
2018-05-19 10:2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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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5-21

  华宝大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8 年第 1 号
基金管理人: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重要提示】
本基金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同意华宝大盘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
复》 (证监许可[ 2008] 956 号)的核准,进行募集。基金合同于 2008 年 10 月 7 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 华宝大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
或“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
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
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
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
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
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
基金的特定风险,等等。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及《 基金合同》 。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
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摘要根据《 基金合同》 和招募说明书编写,经基金托管人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 基金合同》 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投资人自取得依《 基金合同》 所发
售的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 基金合同》 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
明其对《 基金合同》 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 基金法》 、 《 运作办法》 、 《 基金合同》 及其他有
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 基
金合同》 。
本招募说明书摘要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8 年 4 月 7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18 年 3 月 31 日,数据未经审计。
1
一、 《 基金合同》 生效日期
本基金自 2008 年 9 月 8 日到 2008 年 9 月 26 日向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同时发售, 《 基金
合同》 于 2008 年 10 月 7 日生效。
二、 基金管理人
(一) 基金管理人概况
基金管理人: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00 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 58 楼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00 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 58 楼
法定代表人:孔祥清
总经理: HUANG Xiaoyi Helen(黄小薏)
成立日期: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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