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1-22
关于南方高端装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C类份额并修
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南方高端装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约定,为更好的满足广大投资人的理财要求,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于2017年12月1日起对旗下南方高端装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增加收取销售服务费的C类份额,并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作相应修改。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新增C类份额
自2017年12月1日起,本基金增加C类份额,本基金原有份额为A类份额,并对两类份额分别设置基
金代码。投资人申购时可以自主选择A类份额(现有份额)或C类份额对应的基金代码进行申购。目前已
持有本基金份额的投资人,其基金账户中保留的本基金份额余额为A类份额。
1、申购费
本基金C类份额无申购费。
2、赎回费
本基金C类份额赎回费率最高不超过1.5%,随申请份额持有时间增加而递减。具体如下表所示:
申请份额持有时间(N)赎回费率
N<7日1.50%
7日≤N<30日0.5%
N≥30天0
对C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3、基金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8%,基金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资产净值
的0.8%年费率计提。
二、本基金C类份额适用的销售机构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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