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方优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C类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基金资讯
2017-11-22 07:38:25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17-11-22

  关于南方优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C类份额并修改基金合

同的公告

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南方优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约定,为更好的满足广大投资人的理财要求,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于2017年12月1日起对旗下南方优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增加收取销售服务费的C类份额,并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作相应修改。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新增C类份额

自2017年12月1日起,本基金增加C类份额,本基金原有份额为A类份额,并对两类份额分别设置基

金代码。投资人申购时可以自主选择A类份额(现有份额)或C类份额对应的基金代码进行申购。目前已

持有本基金份额的投资人,其基金账户中保留的本基金份额余额为A类份额。

1、申购费

本基金C类份额无申购费。

2、赎回费

本基金C类份额赎回费率最高不超过1.5%,随申请份额持有时间增加而递减。具体如下表所示:

申请份额持有时间(N)赎回费率

N<7日1.50%

7日≤N<30日0.5%

N≥30天0

对C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3、基金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8%,基金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资产净值

的0.8%年费率计提。

二、本基金C类份额适用的销售机构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大通证券股份有......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