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2-04
证券代码:001872/201872 证券简称:招商港口/招港 B 公告编号:2020-015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招商港口”)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遵循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的规定,针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
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11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 2019 年度第九次临
时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 2019 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草案)》及其摘要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 2019年 10月 11日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3 号——股权激励及员工持股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对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草案)首次披露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一)核查对象为公司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二)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已登记在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三)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激励计划披露前六个月
(即 2019年 4月 11日至 2019年 10月 11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
买卖本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一)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根据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2020 年 1 月 22 日出具的《信息披露义
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以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二)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根据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2020 年 1 月 22 日出具的《信息披露义
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以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除下表所示人员外,其余激励对象在自查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公司的股票的行为:
序号 姓名 职务 买卖期间 合计买入股份数 合计卖出股份
(股) 数(股)
1 杨富衍 核心管理人员2019.9.2-2019.9.26 45,000 0
2 黄忠 核心管理人员2019.8.16 3,300 0
3 万辉 核心管理人员2019.8.28-2019.9.6 5,700 5,700
4 杨寰馨 核心管理人员2019.8.20-2019.8.27 10,000 26,000
核心管理骨干
5 芦小军 及核心业务技2019.8.21 200 0
术骨干
核心管理骨干
6 蒋国植 及核心业务技2019.4.11 0 2000
术骨干
7 汪仕平 核心管理人员2019.4.16-2019.8.6 7,100 10,000
核心管理骨干
8 刘克明 及核心业务技2019.4.29-2019.5.6 1,000 0
术骨干
核心管理骨干
9 庄伟锋 及核心业务技2019.6.17 0 300
术骨干
核心管理骨干
10 邹辉 及核心业务技2019.5.20-2019.7.2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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