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11-26
证券代码:001872/201872 证券简称:招商港口/招港 B 公告编号:2019-
088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招商港口”)于 2019年 11月 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2019 年度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2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向 China
Merchants Investment Development Company Limited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750 号)核准,公司实施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28,952,746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7.16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212,829,121.36 元,扣除与发行相关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
人民币 2,185,997,340.15 元。截至 2019 年 10 月 23 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到账,立
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9]第ZI10673号)。
二、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管理目的
根据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目前募集资金尚无需一次性全部投入使用。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和正常经
营业务的前提下,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效益,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投资品种及期限
为控制风险,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适当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或七天通知存款,存款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以上存款不涉及证券投资,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权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
(四)投资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19 年度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有效。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五)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副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相关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相关部门将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跟踪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或七天通知存款投向,如果发现潜在的风险因素,将组织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对公司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或七天通知存款的情
况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与核实。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使用募集资金安排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或七天通知存款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安排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或七天通知存款,是在确保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建设,亦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获得一定的利息收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有利于提升公司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五、审议程序
2019 年 11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 2019 年度第十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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