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鲁B: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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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20 15:4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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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2-04-21


山东省中鲁远洋渔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1 年,公司监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
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根据《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要求,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监事会成员按时出席了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列席了历次董事会会议,对公司治理、依法运作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等情况进行了检查监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正常发展,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1年度监事会的工作汇报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五次会议:

2021 年 3 月 17 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
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关于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2021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
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2021 年 7 月 1 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监事的议案;
2021 年 8 月 25 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关于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2021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 2021 年度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要求,对公司依法运作、公司财务、关联交易、内部控制评价等情况进行了监督,对公司 2021 年度有关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通过列席董事会会议、参加股东大会等方式,依法监督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会议召开程序。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正式召开的历次会议决策程序合法,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要求执行了各项决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尽职尽责,认真执行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决议。

(二)公司财务情况。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财务情况进行了例行检查和监督,认为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较为规范。年报审计机构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后,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该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1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关联交易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合理,关联交易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未发现关联交易定价显失公平,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募集资金及使用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也无前一报告期募集资金延续到本报告期使用的情况。

(五)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监事会认真审阅了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较为完善,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公司经营管理各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六)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实施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的要求,认真做好企业内幕信息和知情人信息的整理、保存以及对外报送的审批、备案等工作,同时,能够及时提醒相关单位和人员履行保密义务,没有发现内幕交易以及被监管部门要求整改的情形。

三、2022 年监事会工作计划

公司监事会将继续按照法律法规、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要求来规范自身行为,忠实、勤勉地履行各项职责,继续加强、履行监督职能,列席、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及时掌握、主动关注公司重大
决策事项,并监督促进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更好地维护股东的权益。进一步加强内控制度的落实,加强对企业的监督检查,防范经营风险,推动公司健康、稳定地发展,切实维护和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

山东省中鲁远洋渔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4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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