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2-01
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我们对公司聘任副总经理事宜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审阅张春华先生的简历,未发现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市场禁入者或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因失信而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公司副总经理的推荐、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聘任程序合法合规;张春华先生的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身体状况均符合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
基于上述理由,同意聘任张春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独立董事:张文京许长龙 李军
2019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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