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汽轮B: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杭汽轮B资讯
2019-01-08 20: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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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9-01-09


证券代码:200771 证券简称:杭汽轮B 公告编号:2019-04

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月8

日召开的七届二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

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大会审议。

根据2018年10月26日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

际情况,对《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及内容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如

下:本次《公司章程》修订的具体情况如下:

原《公司章程》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第二十五条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 第二十五条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
购本公司的股份: 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
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股份的(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
活动。 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
必需;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股份的

活动。

第二十六条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选择 第二十六条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选择
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二)要约方式; (二)要约方式;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五条第(三)项、第
(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
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第二十七条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五条第(一) 第二十七条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五条第(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依照第二十五条规定收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因本章程第二十五条第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自收购之日起10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经由公司三分之二以上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6个月内转让或者注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作出决议,审议通过该事
销。 项。

公司依照第二十五条第(三)项规定收购 公司依照本章程第二十五条规定收购本
的本公司股份,将不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额的5%;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收购之日起10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润中支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当1年内转让给职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6个月内转让或者
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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