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汽轮B: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杭汽轮B资讯
2024-04-29 21:4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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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30


证券代码:200771 证券简称:杭汽轮B 公告编号:2024-24
杭州汽轮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3年,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忠实、勤勉、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深入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并对公司规范运作情况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切实维护公司、投资者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为公司提升治理水平发挥了积极作用,现将公司监事会2023年度工作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召开及审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规定组织召开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共计召开 6 次监事会,主要对公司定期报告、财务报告、利润分配、内部控制自我评价、资产减值核销、委托理财、监事会换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除限售条件等重要事项进行审议,发挥监事会应有的监督作用。监事会会议召开及审议事项情况详见附件。

二、报告期内列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公司监事依法列席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策过程,特别是关联交易中关联董事是否回避表决、会议决议内容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等事项进行认真监督。通过参加上述会议,监事会及时了解和掌握公司的各项重大决策和经营管理情况,与公司股东、董事及经营管理层能够及时有效的进行沟通交流,及时发现公司经营中出现的问题。公司监事在参会过程中认真履行职权,对会议审议事项和决策程序进行有效监督,对公司的经营风险和合规管理情况进行有效监督,较好地发挥了作用。

三、报告期内监事会履行职责情况

2023 年,为规范公司的运作,保证公司经营决策的科学合理,公司监事会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监督,忠实地履行监督职能。


1、经营活动监督

监事会成员列席公司董事会各次会议,对公司经营管理中的重大决策实施监督。对公司经营管理层执行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情况以及内部控制、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监事会适时审议有关报告,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具体情况,并对此提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

2、财务活动监督

检查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是监事会的工作重点,公司监事会在财务活动监督方面主要做了以下工作:督促公司根据《会计法》和新会计准则的规定,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和内控制度;通过对公司定期报告的审议,对公司财务活动状况进行检查、监督;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并结合公司特点提出针对性的改进意见,促进公司财务管理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3、管理层监督

监事会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行为进行有效的监督,监事会在履行日常监督职能的同时,督促其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增强公司董事、经理层等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提高其合法合规开展经营治理活动的自觉性,保证公司经营活动依法进行。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纪守法,没有受到有关部门的处罚。

4、内幕信息管理监督

监事会按照《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要求,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接触公司内幕信息的知情人进行监督管理,确保公司内幕信息的保密和信息披露工作的公平、公开。报告期内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违反规定内幕交易的情形。

四、报告期内监事会就公司有关事项的简要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财务状况、内部控制以及关联交易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监督与核查。根据核查结果,对 2023 年度有关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1、对公司定期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 2022 年度报告》、《公司 2023 年第一
季度报告》、《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对公司内控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运行的效果。

3、对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数量和回购价格的相关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回购数量的调整方法及调整程序,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关于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数量调整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益公司及全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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