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30
证券代码:200771 证券简称:杭汽轮 B 公告编号:2024-37
杭州汽轮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8 日召开九届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3 年度股东
大会的议案》,详见公司公告:《公司九届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18)。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5 月 22 日(星期三)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5 月 22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上午 9:15—9:25,9:30—11:30 和
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上午 9:15 至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 年 5 月 16 日。
B 股的股权登记日要求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登记在册,投资者应在股权登记日之前的第 3
个交易日 2024 年5 月 13日(即 B 股股东能参会的最后交易日)或更早买入公司股票方可参会。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4 年 5 月 22 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
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公司汽轮动力大厦三楼 304 会议室。
会议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东新路 1188 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2023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
4.00 《2023 年度财务报告》 √
5.00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6.00 《关于增补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1、提案披露情况: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香
港商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20、
2024-21、2024-22、2024-23、2024-24、2024-35)。
2、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3、特别提示:议案均为普通议案,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半数以上审议通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凡出席本次会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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