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30
证券代码:200771 证券简称:杭汽轮 B 公告编号:2024-30
杭州汽轮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利用闲置资金进行中短期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1、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收益,增加股东回报,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全 年资金使用情况及现金理财需求,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资金投资中短期理财产 品。
公司将根据《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2018 年修订)》,在保障公司日常
经营运作、技改扩建和战略投资等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有效控制资金风险, 利用自有闲置资金择机实施现金理财。投资的理财品种仅限于固定收益性、 保本保息或非保本保息的中短期的银行理财产品及低风险有足够保障措施的 信托产品。投资理财的资金不得超过 13 亿元,理财产品的期限一般不超 1 年。
2、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8 日召开九届六次董事会,审议《关于 2024 年度利
用闲置资金进行中短期理财的议案》,经会议表决,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
该理财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5.22%。该理财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该项投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1、资金来源
必须以公司自有资金作为投资理财资金来源,不得使用银行信贷资金直接或间接从事投资理财。
2、投资标的
投资的理财品种仅限于固定收益性、保本保息或非保本保息的中短期的银行理财产品及低风险有足够保障措施的信托产品。上述产品不得直接或间接投资于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
3、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用于开展投资理财的资金不得超过13亿元,在2024年度期间发生的委托理财单日最高余额不得超过13亿元。
理财产品的期限一般不超1年。此次委托理财的授权权限为1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时起算。
4、投资要求
(1)不在证券市场从事期权、股指期货等金融衍生品交易,也不从事以利率、汇率、期指等金融衍生品为投资标的的委托理财业务。
(2)在确定委托理财项目的投资品种、性质及期限时,坚持适度分散原则,并与公司资金使用计划相匹配,避免投资过于集中而加大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
(3)委托理财受托金融机构原则上不超过12家,其中银行机构不超过10家,非银行金融机构不超过2家。
(4)公司应对资金收支进行合理测算和安排,在对市场风险事先进行充分识别和评估的基础上,制定投资理财计划和方案。在投资理财方案中,应落实好相关风险控制措施及责任人。同时在具体投资操作时,应视公司现金流情况作出理财产品赎回的安排。
5、风险管控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理层根据《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2018年修订)》在授权额度内行使该等投资决策,公司财务负责人组织实施。公司相关人员应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应定期对投资资产进行检查,以确保资金的安全。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确保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经充分的预估和测算,以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的理财产品,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且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收益。
四、备查文件
1、九届六次董事会决议;
杭州汽轮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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