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8-27
证券代码:2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 B 公告编号:2019-047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条件的说明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求,优化财务结构,公司拟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续期债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董事会将公司的实际情况与上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逐项对照,董事会认为公司符合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债券的各项规定,具备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债券的条件和资格。
二、本次发行概况
(一)发行规模及票面金额
本次发行的可续期债券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300 亿元(含人民币 300
亿元)。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前述范围内确定。可续期债券票面金额为人民币 100 元。
(二)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续期债券基础期限不超过 10 年(含 10 年),在约定
的基础期限期末及每一个周期末,公司有权行使续期选择权,按约定
的基础期限延长 1 个周期;公司不行使续期选择权则全额到期兑付。本次公开发行的可续期债券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
可续期债券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发行前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三)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可续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如有递延,则每笔递延利息在递延期间按当期票面利率累计计息。
基础期限的票面利率将由公司与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向合格投资者的簿记建档结果在预设区间范围内协商确定,在基础期限内固定不变,其后每个续期周期重置一次,重置方式由公司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确定。
(四)发行方式
可续期债券采用公开发行方式,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可以采取一次发行或者分期发行。具体发行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五)担保情况
可续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六)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可续期债券是否涉及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及相关条款的具体内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确定。
(七)还本付息方式
本次可续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相
关规定办理。在公司不行使递延支付利息权的情况下,每年付息一次。
(八)利息递延支付条款
可续期债券附设发行人延期支付利息权,除非发生强制付息事件,可续期债券的每个付息日,公司可自行选择将当期利息以及按照本条款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推迟至下一个付息日支付,且不受到任何递延支付利息次数的限制。
(九)强制付息及递延支付利息的限制
可续期债券的强制付息事件:付息日前 12 个月内,发生以下事件
的,公司不得递延当期利息以及按照约定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①向普通股股东分红;②减少注册资本。
可续期债券利息递延下的限制事项:若公司选择行使递延支付利息权,则在延期支付利息及孳息未偿付完毕之前,公司不得有下列行为:①向普通股股东分红;②减少注册资本。
(十)募集资金用途
可续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向子公司增资、偿还公司债务、补充流动资金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具体用途及金额比例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需求情况确定。
(十一)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可续期债券的发行对象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可续期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十二)承销方式及上市安排
可续期债券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发行完成后,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将申请可续期债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经监管部门批准/核准,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公司亦可申请可续期债券于其他交易所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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