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6-30
证券简称:瓦轴B 证券代码:200706 公告编号:2018-17
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下简称“分配方案”)已获公司2018年5月18日召开的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分配方案为以公司2017年12月31日总股本402,6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4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股。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18年5月19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自上述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本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2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02,6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4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B股非居民企业、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扣税后每10股派现金0.36元,持有无限售股份的境内个人股东的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0.4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1。)
【注1:根据先进先出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8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
证券简称:瓦轴B 证券代码:200706 公告编号:2018-17
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4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要补缴税款。】
向B股股东派发的现金红利,B股股息折算汇率按照股东大会决议日后第一个工作日,即2018年5月21日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港币的中间价(港币:人民币=1:0.8134)折合港币兑付。未来代扣B股个人股东需补缴的税款参照前述汇率折算。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B股最后交易日为:2018年7月6日;除权除息日为:2018年7月9日;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7月11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8年7月11日(最后交易日为2018年7月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B股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B股股东的现金红利将于2018年7月1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如果B股股东于2017年7月11日办理股份转托管的,其现金红利仍在原托管证券公司或托管银行处领取。
发起人国有法人股现金红利本公司将自行派发。
六、其他事项说明
B股股东中如果存在不属于境内个人股东或非居民企业但所持红利被扣所得税的情况,请于2018年7月31日前(含当日)与公司联系,并提供相关材料以便进行甄别,确认情况属实后公司将协助返还所扣税款。
证券简称:瓦轴B 证券代码:200706 公告编号:2018-17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辽宁省瓦房店市北共济街一段一号投资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柯馨
咨询电话:0411-39116732 传真电话: 0411-39116738
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6月29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