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7-14
证券简称:长安汽车(长安 B) 证券代码:000625(200625) 公告编号:2020—63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13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会 议通知及文件于 2020
年 7 月 10 日通过邮件或传真等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 14 人,实际参
加表决的董事 14 人。本次董事会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一 关于审议《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公司中长期激励约束机制,实现公司和股东价值最大化,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订了《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 以下简称 “《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
因董事长朱华荣先生、董事王俊先生、张德勇先生属于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的激励对象,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其余 11 名董事参与了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 11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国资主管单位审核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激励计划(草案 )》 及其摘要全文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议案二 关于审议《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因董事长朱华荣先生、董事王俊先生、张德勇先生属于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的激励对象,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其余 11 名董事参与了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 11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国资主管单位审核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A 股 限 制 性 股 票 激 励 计 划 实 施 考 核 管 理 办 法 》 见 巨 潮 资 讯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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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三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确定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授予价格、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 、授 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获授资格、获 授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 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在出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列明的需要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时,办理该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8、授权董事会决定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获授资格,取消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终止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9、授权董事会对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
10、授权董事会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对标企业或剔除同行业企业样本;
11、授权董事会实施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12、提请股东大会同意本授权的期限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因董事长朱华荣先生、董事王俊先生、张德勇先生属于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的激励对象,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其余 11 名董事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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