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6-29
证券简称:长安汽车(长安 B) 证券代码:000625(200625) 公告编号:2020-60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南京长安溧水工厂环保搬迁(置换升级)资产处置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安汽车”或“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23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了《关于南京长安溧水工厂环保搬迁(置换升级)资产处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58)。公司依据《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7号—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1 号公告格式,补充披露了“四、收购合同的主要内容”中的“4、收购款的支付方式”,同时补充说明本次交易的价格是合理公允的。
除上述补充内容外,原公告中其他内容保持不变。补充后内容全文如下:
一、交易概述
统筹考虑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安汽车”)控股子公司南京长安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长安”)发展及正在实施的环保搬迁(置换升级)项目,为加快战略落地,南京长安拟将溧水老厂区面积为 638379.4 平方米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构)筑物、附属设施、设备等资产交由溧水区地方政府进行收储。经与南京市溧水区地方政府协商,并达成共识,此次收储由南京市溧水区地方政府委托南京溧水经济技术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按照收购的方式实施土地储备,本次收购价款总额为 1,300,000,624 元。
2020 年 6 月 22 日,长安汽车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南京长安溧水工厂环保搬迁(置换升级)资产处置方案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并取得了地方有关部门的批准。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交易对方:南京溧水经济技术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1、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2、注册地及主要办公地点:南京市溧水经济开发区团山西路 8 号
3、法定代表人:崔长龙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17135786573J
6、经营范围:地产开发、土地开发整理、基础设施建设;城市建设项目规划、设计、开发和经营;城市改造、拆迁;建筑工程施工;公用事业运营、市政管理;资产经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项目引进及技术咨询服务;工业生产资料经销;企业间的贸易及贸易代理、贸易信息咨询服务;会议、展览及相关服务。
7、成立日期:1993 年 10 月 18 日
8、主要股东: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持股比例 100%
南京溧水经济技术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与长安汽车及长安汽车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没有关系, 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9、交易方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指标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3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54,602,574,140.41 59,136,599,996.21
负债总额 32,850,358,812.40 37,335,214,463.63
净资产 21,752,215,328.01 21,801,385,532.58
2019 年度 2020 年一季度
营业收入 1,671,419,302.37 301,938,686.29
净利润 409,983,762.52 49,170,204.57
注:以上 2019 年数据已经审计,2020 年数据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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