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3-30
证券代码:000553(200553) 证券简称:安道麦A(B) 公告编号:2019-21号
安道麦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道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通知了所有董事,并于2019年3月29日以传签方式召开。会议应当参与传签的董事5人,实际参与传签的董事5人。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法律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对外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鉴于:
(1)2019年3月19日,中国化工农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化公司”)、中
国农化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化国际”)与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协
议》,约定由农化国际将其所持江苏安邦电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
邦电化”)100%的股权转让予公司(以下简称“交易”);
(2)安邦电化此前曾为公司控股股东下属子公司的银行债务,向中国工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盱眙支行(以下简称“银行”)提供了最高额连带责任
保证(以下简称“《最高额保证合同》”);
(3)为解除安邦电化在上述《最高额保证合同》项下的担保义务,农化公司
正在与银行协商将上述《最高额保证合同》项下的担保提供方由安邦电
化替换为农化公司。于本公告日,农化公司已履行完毕上述解除安邦电
化担保事项的内部决策程序,银行正在履行其内部决策程序;
(4)公司控股股东农化公司向公司出具了《关于解除待转让子公司担保的承
诺函》,承诺在交易交割后,若公司及/或安邦电化因《最高额保证合同》
的存在、变更、履行或解除而遭受任何损失,农化公司将对公司进行赔
偿,并保护安邦电化及/或公司免于受到解除安邦电化上述担保事项迟延
的其他不利后果。
董事会同意安邦电化在交易交割后,继续履行上述《最高额保证合同》,直至银行履行完毕其内部决策程序,解除安邦电化的担保义务。
关联董事杨兴强、安礼如回避了表决。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安道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30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