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照明:独立董事对2019年半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佛山照明资讯
2019-08-28 16:50:53
  • 4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19-08-29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 2019 年半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则的规定,我们对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报告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到本报告期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二、关于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情形,也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三、关于 2019 年上半年开展远期结汇业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远期结汇业务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国人民银行《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及公司《远期结售汇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则的规定执行,并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进行操作。公司远期结汇业务主要针对出口业务,目的是为了规避出口业务汇率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效益的影响,不存在投机性操作。公司开展远期结汇业务是必要的,风险是可控的。

独立董事: 张楠 卢锐 吕巍

2019 年 8 月 28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