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照明: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
粤照明B资讯
2019-03-28 20:3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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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9-03-29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

公司董事会:

我们作为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18年根据《公司法》、《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行使法律法规及公司所赋予的职责,独立、谨慎、负责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独立董事的权利,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对董事会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18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18年度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18年,公司召开了8次董事会(其中2次以现场形式召开,6次以通讯表决的方式进行),我们参加了各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独立董事本报告期应现场出以通讯方式委托出席缺席次列席股
姓名 参加董事会席次数 参加次数 次数 数 东大会
次数 次数

张楠 8 2 6 0 0 1

卢锐 8 1 7 0 0 0

吕巍 8 0 7 1 0 0

2018年度,我们出席了年内董事会,对董事会所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2018年度,我们出席了年内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主要审议会计师对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内控审计情况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建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主要审议公司2017年度薪酬情况。

二、2018年内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18年度,我们对公司发生的需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重要事项,包括而不限于公司年度利润分配、关联交易等,均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出具了书面的独立董事意见。主要内容如下:

1、2018年3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我们对《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较大的专项说明》、《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公司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关于广晟财务公司关联存款的情况》、《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共8项事项分别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8年5月2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我们对《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和《关于开展远期结汇业务的议案》分别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18年6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我们对《关于与广东省广晟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发表了事前审核意见和独立意见。

4、2018年8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我们对《关于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及《关于2018年上半年开展远期结汇业务情况》分别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日常工作情况及为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认真学习国家、监管部门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以切实加强和提高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进一步推进公司规范运作。

2、积极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一是对于凡需经董事会会议审议
决策的重大事项,我们首先对董事会所提供的议案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并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并促进董事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二是在年度审计工作过程中,积极与会计师进行沟通,认真听取汇报,提出意见,确保公司年度财务报告编制、内部控制、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合法合规。

3、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障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平性,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4、利用现场参加董事会会议的时间深入到公司生产车间和其他部门进行现场调查和了解,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经营状况及重点投资项目进展情况的汇报,通过定期报告、临时报告、董事会会议材料等多种形式对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情况进行了解,关注行业形势以及外部市场变化对公司经营状况的影响,并结合自身从业经验对公司经营与发展情况提出意见与建议。
四、其他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2018年我们没有行使以下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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