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9-30
证券代码:000539、200539 证券简称:粤电力 A、粤电力 B 公告编号:2019-49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东莞宁洲厂址替代电源项目获得核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情况概述
近日,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粤电滨海湾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海湾能源公司”)收到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东莞宁洲厂址替代电源项目核准的批复》(粤发改能源函〔2019〕3309 号)。根据该文件,为贯彻落实沙角电厂退役及替代电源建设工作,满足东莞滨海湾新区高质量发展需要,调整优化能源结构,确保沙角电厂退役后东莞西南片区电力热力负荷需求,促进节能减排和资源综合利用,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东莞宁洲厂址替代电源项目(项目代码为:2019-441900-44-02-031573)。项目单位为广东粤电滨海湾能源有限公司。
根据该文件,东莞宁洲厂址替代电源项目(以下简称“宁洲项目”或“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东莞市虎门镇,规划建设 3 套 700MW 等级的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冷联产机组及配套设施,采用 3 台 H 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冷联产机组。项目总动态投资为 59.28 亿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 11.86 亿元,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 20%,贷款 47.42 亿元。项目作为东莞虎门、长安片区的供热热源点和作为东莞滨海湾新区集中供热供冷的热源点,同步建设供热管网。
二、前期披露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18 年 2 月 9 日、2018 年 10 月 27 日、2019 年 4 月 17 日、2019
年 6 月 13 日通过指定媒体披露了《关于收到〈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沙角电厂退役及替代电源建设工作方案的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2)、《关于
收到〈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沙角 A 电厂 1 号机和沙角 B 电厂 2 号机组关
停工作的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53)、《关于收到〈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沙角电厂退役及替代电源建设工作方案的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21)、《关于组建东莞宁洲厂址替代电源项目公司的对外投资公告》(公告编号:2019-27)。滨海湾能源公司将按照项目核准文件的相关要求,全力推进项目建设工作。公司将根据项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进行披露,敬请投资者关注。
三、对公司的影响
宁洲项目是广东省委省政府为调整优化能源结构、促进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发展而统一部署关停退役沙角电厂的替代气电项目之一。公司紧密围绕《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中提出的“建设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供给体系”目标,投资建设清洁、高效的天然气热电联产项目,对保障大湾区能源供应、加快公司电源转型升级、优化电源项目战略布局等多方面均具有重要意义,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东莞宁洲厂址替代电源项目核准的批复》(粤发改能源函〔2019〕3309 号)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九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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