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8-10
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董事会成员调整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本公司《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和要求,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的有关董事会成员调整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了有关董事会成员调整的议案,董事会
先生、刘韫女士为公司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将上述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经审阅和了解上述董事候选人个人履历等资料,我们认为上述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等综合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董事会审议上述董事会成员调整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上述董事会成员调整事项。
独立董事:唐富馨、谢满林、杜晓荣
2019年8月9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