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19
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经 2024 年 4 月 18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总经理工作的科学、规范和高效,根据《公司法》和《南京普天通
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对董事会负责。总经理主持公
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公司经理层包括总经
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等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资格和任免
第三条 本公司总经理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丰富的经济理论与管理知识、实践经验,精通本行业生产经营
业务,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二)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种内外关系的
能力;
(三)诚信勤勉、廉洁奉公、民主公道,有较强的使命感和开拓的进取精
神。
(四)身心健康。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本公司总经理: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犯有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经济秩序
罪,或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三)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企业、负有个人责任的董事或者厂长、
经理,自该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等。
(五)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被解除的人员。
第五条 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公司设副总经理若干名,实行董事会聘任制;总经理、
董事总数三分之一。
第六条 公司解聘总经理,应在解聘前提出解聘意向和理由,独立董事对此发表意
见,经董事会同意后决定。
第七条 公司副总经理的解聘,由总经理提出理由,由董事会决定解聘。
第八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每届任期为三年,任期届满,可连
聘连任。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之前提出辞
职。
第三章 总经理的职权
第九条 公司总经理对公司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全面主持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与管理等工作,向董事会报告公司的中、
长期发展战略方案、年度市场营销策略、生产经营目标等工作;
(二)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公司年度计划和投资方案等;
(三)拟订公司内部经营管理机构设置、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制定公司的具体
规章;
(四)提请公司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
(五)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决定公司员工
的聘任、加薪、奖惩与辞退;
(六)审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中的各项费用支出;
(七)在董事会授权的额度内,决定公司贷款、担保事项,审批财务支出;
(八)根据董事会授权,代表公司签署各种合同和协议,签发日常行政、业务
等文件;
(九)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十)《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条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分工:
(一)向总经理负责,由总经理决定其分工,负责管理所分工的工作;
(二)总经理不在或因故不能履行职务时,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受总经理委托或
者在董事会授权后,代总经理履行职权。
第四章 总经理工作机构及工作程序
第十一条 总经理工作机构:
公司设立总经理办公室等职能管理部门,各部门的职责、范围另行制定。
第十二条 公司建立总经理办公会议制度。总经理办公会议由总经理主持,会议主要
讨论有关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发展的重大事项,参加人员为总经理、
副总经理、总会计师、总工程师、党委书记、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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