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9-16
证券代码:000413、200413 证券简称:东旭光电、东旭B 公告编号:2019-085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于 2019 年 9 月
11 日上午 10:00 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召开了第四次会议。会议通知于 2019 年 9 月
8 日以文本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 7 人,实际参加董事 7 人,会
议由公司董事长王立鹏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为募投项目公司广西申龙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同意公司根据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由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申
龙客车有限公司使用其收到的 2017 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配套募集资金增资款中的65,000 万元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广西申龙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申龙”,曾用名“广西源正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增资款全部计入广西申龙注册资本,用于募投项目“新能源客车及物流车生产项目”建设。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的事项无异议。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芜湖东旭威宇医疗器械科技有限公司变更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贷款支行的议案》
为了支持子公司的发展,董事会同意将八届五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公司控股子公司芜湖东旭威宇医疗器械科技有限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银行贷款 3,000 万元,期限一年(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 2019-017 号公告)的贷款支行由长沙湘府路支行变更为长沙新源支行。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
特此公告。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9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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