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25日,深交所向*ST舜喆B发出关注函:你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显示,2019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99.62万元,扭亏为盈主要是核销长期挂账的应付账款和其他应付账款所致 。你公司2019年财务报告被年审会计师出具了保留意见,形成保留意见的事项之一为上述债务核销事项。年审会计师表示无法对你公司子公司的交易对方嘉松有限公司实施现场访谈程序证实该笔债务核销是否为关联交易。《回函公告》显示,年审会计师认为该事项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重大,但影响程度有限,对财务报表的影响不具有广泛性,不存在以保留意见代替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情形。但年审会计师未根据《年报问询函》要求,就公司将债务核销确认在2019年而非2018年是否存在利润调节等情形发表明确意见;你公司未根据《年报问询函》要求,说明2018年以前嘉松公司对你公司询证函的具体回函情况。深交所提出包括“请年审会计师说明针对债务核销事项执行的审计程序是否充分,无法进行现场访谈的原因,是否采取其他替代性审计程序,如采取,请说明采取替代性审计程序的具体情况以及仍未获取充分、适当审计证据的原因;如未采取,详细说明原因,并说明现有审计程序的执行是否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等相关规定”等要求。请公司于2021年1月5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抄送广东证监局,并及时对外披露回函内容。